2022-06-07 来源:移动破碎站厂家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加快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按照《关于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办字〔2022〕12号)要求,现就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目录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各类工程建设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包括铺地材料、水稳材料、再生混凝土(砂浆)、再生墙体材料以及其他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申报企业的再生产品应符合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保障长期供应,应用工程案例不少于3个。
二、申报要求。本次征集工作面向全省公开进行,申报企业需填写《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目录申请表》,经本市城管执法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后,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目录申请表》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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