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鼎盛——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解决方案合作伙伴!
中国移动破碎站知名品牌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速递 >
新闻中心

汇总|国家及部分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

2021-02-25 来源:移动破碎站厂家编辑:建筑垃圾处理

  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按产生源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泥浆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以500-600吨/万平方米的标准推算,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是一个令人震撼的数字。然而,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露天堆放或填埋,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费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1、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易产生安全隐患

  大多数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地的选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随意性,留下了不少安全隐患。施工场地附近多成为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所,由于只图施工方便和缺乏应有的防护措施,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建筑垃圾堆出现崩塌,阻碍道路甚至冲向其他建筑物的现象时有发生。在郊区,坑塘沟渠多是建筑垃圾的堆放地,这不仅降低了对水体的调蓄能力,也将导致地表排水和泄洪能力的降低。

  2、建筑垃圾对水资源污染严重

  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的污水--渗滤液或淋滤液,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垃圾堆放场对地表水体的污染途径主要有:垃圾在搬运过程中散落在堆放场附近的水塘、水沟中;垃圾堆放场淋滤液在地表漫流,流入地表水体中;垃圾堆放场中淋滤液在土层中会渗到附近地表水体中。垃圾堆放场对地下水的影响则主要是垃圾污染随淋滤液渗入含水层,其次由受垃圾污染的河湖坑塘渗入补给含水层造成深度污染。垃圾渗滤液内不仅含有大量有机污染物,而且还含有大量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水质成分很复杂。一旦饮用这种受污染的水,将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

  3、建筑垃圾影响空气质量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仅占用土地,而且污染环境,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空气质量。

  目前我国的建筑垃圾大多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然而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如建筑垃圾废石膏中含有大量硫酸根离子,硫酸根离子在厌氧条件下会转化为具有臭鸡蛋味的硫化氢,废纸板和废木材在厌氧条件下可溶出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挥发性有机酸,这种有害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就会污染大气;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随风飘散,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又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造成对空气的二次污染。

  4、建筑垃圾占用土地 降低土壤质量

  随着城市建筑垃圾量的增加,垃圾堆放点也在增加,而垃圾堆放场的面积也在逐渐扩大。垃圾与人争地的现象已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大多数郊区垃圾堆放场多以露天堆放为主,经历长期的日晒雨淋后,垃圾中的有害物质(其中包含有城市建筑垃圾中的油漆、涂料和沥青等释放出的多环芳烃构化物质)通过垃圾渗滤液渗入土壤中,从而发生一系列物理、化学和生物反应,如过滤、吸附、沉淀,或为植物根系吸收或被微生物合成吸收,造成郊区土壤的污染,从而降低了土壤质量。

  此外,露天堆放的城市建筑垃圾在种种外力作用下,较小的碎石块也会进入附近的土壤,改变土壤的物质组成,破坏土壤的结构,降低土壤的生产力。另外城市建筑垃圾中重金属的含量较高,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其将发生化学反应,使得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增加,这将使作物中重金属含量提高。受污染的土壤,一般不具有天然的自净能力,也很难通过稀释扩散办法减轻其污染程度,必须采取耗资巨大的改造土壤的办法来解决。

  2013年,国务院转发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将“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但当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高,一是缘于人们的观念问题。由于认识不足,对于建筑垃圾的再生产品,国内消费者往往会产生抵触情绪,主管部门领导甚至没有想过资源化利用的可能性。二是相关政策法规缺失。我国现行与建筑垃圾处理相关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主要关注建筑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对市容市貌带来的影响,没有涉及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等问题。这些政策法规缺乏整体性,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无法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法规的支持和保障。三是缺乏统一规划、没有专管机构。各地政府监管处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市政市容、城市管理等多头管理,无人监管现象严重,在不少地区甚至沦为了非法牟利的手段。

  因此,要解决建筑垃圾问题、促进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是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统计,从2010年到现在,我国共有10个省市和167个地区出台了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政策,但是已出台的相关政策中明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从省级层面来看不到20%,从地区来看也仅仅是22%。由于上位法的缺失,大部分城市的建筑垃圾均存在随意倾倒现象。要明确强制性政策,从制度上落实“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工作相互协调的体制、机制。

  2是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标准

  建筑垃圾整个产业以及预处理、资源化、填埋、运输规范化管理、精细深加工工艺、高效利用技术、主要工艺装备技术标准等各个环节欠缺相关的标准。标准的欠缺直接导致各种各样的违规操作,产生各种不可控的因素和潜在的风险,违规拆除、随意倾倒、运输漏洒等各种事件层出不穷,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二次污染不胜枚举。

  3是规范管理方式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生产、运输、处理、再利用等各个方面,建设、城管、市容、环保、工业与信息化和发改委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协同配合、有效联动的体制机制必须尽快建立。

  4是建立试点

  目前,我国已有企业、地区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走在了前列,体系相对成熟、产品质量过硬。可以尝试用试点方式,以点带面,在全国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将其做成一个产业。

  2015年年底,中央在时隔37年后重启城市工作会议,绿色、循环、低碳的“海绵城市”发展指导思想被再次强化。当此之时,“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发生,在给我们敲响警钟的同时,或许也将开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新纪元。

  国家相关政策

  2005,原建设部发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200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行垃圾排放收费制度;国家实行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生产原材料中搀兑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生产原料中建(构)筑废物、煤矸石的比重不低于90%。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对再生节能建筑材料企业扩大产能贷款贴息。

  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指出,要“推进建筑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生产高性能再生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等建材产品。因地制宜建设建筑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基地。”

  发改委印发的《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中对深入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重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建设工作。

  部分地区相关政策

  山东省

  2010年,山东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投资等经济杠杆支持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鼓励采取企业直接投资、BOT等投资方式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凡按照规划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厂的,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要在项目立项、土地审批等环节给予优先考虑。各地可采取向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收取处置费、政府补贴等方式,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发展。

  河南省

  2015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要求,到2016年,省辖市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到2020年,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县(市、区)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享受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再生产品应用。

  贵州省

  2015年,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大力提升各地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逐步降低填埋方式处置建筑垃圾的比例,以新型的资源化处理基地替代传统的消纳场。到202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要达到30%。

  广东省

  2015年,广东省广州市印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生产活动。建筑废弃物处置补贴资金按再生建材产品中建筑废弃物的实际利用量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吨2元;生产用地补贴资金对符合补贴条件企业的厂区用地,结合企业的生产规模予以补贴,补贴标准按3元/平方米执行。

  部分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举措及成果

  北京市

  北京市年产生建筑垃圾3500万吨,该市市政、建设、环保、城管等多部门在2012年就联合确定工作方案,从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管起,通过建设循环回收工厂、整治运输车辆、调整处置价格等手段严管建筑垃圾违规消纳、运输问题,并发布《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意见》,为建筑垃圾“戴上”工地管理、行政许可、运输环节、消纳管理等24道“紧箍”。

  根据规划,北京近期将在各区县建成6个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能力将提升到800万吨,市政府将给予30%的投资补助,建筑垃圾循环生产的仿古砖、步道砖、透水砖等建材将在建设保障房、桥梁、老旧小区改造、园林绿化和河道整治等项目中优先采用。例如,2014年,海淀区政府颁布了《海淀北部地区生态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33项生态指标,其中包括建筑垃圾资源化率 2015 年、2020 年分别达到80%、85%的目标要求。

  青岛市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行业实现飞速发展,已规划建设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15家,累计实现资源化利用超过3500万吨,可替代天然砂石近2000万吨,创造产值42.88亿元,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全面丰收。

  “十二五”期间,通过对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山东青岛市实现节约填埋土地3500余亩,减少了对周边超过万亩土地和地下水源的污染。2015年底,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拿出了630余万元,对已投产的14家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补助。截至目前,该市对此类企业的补助已达1100余万元。

  绍兴市

  建筑泥浆是建筑工程产生的废弃物,处置难、随意倾倒现象普遍,造成城市河道污染。为彻底整治建筑泥浆长期偷倒污染河道的顽疾,2012年底,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根据市政府要求,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资源利用、科学管理”为原则,起草了多个规范性文件。2012年出台了《绍兴市区建筑泥浆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并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加强源头环节监控、规范运输环节行为、推进循环资源化利用、运用“智慧建管”信息化监控,确立了数量统计、源头申报、企业化运输、联单制管理、定点化排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规范化管理体系,创立了统一台账、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价格、统一处置的“五统一”制度。

  实施规范化管理以来,已集中消纳建筑泥浆400余万立方米,实现了将建筑泥浆“变废为宝”、制成新型建材的目标,走向了绿色循环发展之路,助推了绍兴市“五水共治”及“双重战略”的全面实施。3年来,绍兴从未发生一起建筑泥浆偷排乱放事件,原先90%以上建筑泥浆偷排入河的乱象得以彻底根治,有效减少了河道淤积、改善了水体环境。绍兴市建筑泥浆处置管理的实践成果申报了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我国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已有一定基础

  我国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已经有了一定的技术基础,无论是实验室的研究还是市场应用都有了一定成果。

  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

  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

  北京市:

  市城市管理委负责建筑废弃物消纳的监管,将各区建设的临时性(或半固定式)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纳入处置地点的选择范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推广。各区应明确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并统筹“疏解整治促提升”等各类资金支持拆除违法建设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置。

  鼓励拆除工程在拆除现场实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费用标准可试点按不高于现行建筑垃圾处理费标准的150%执行。非现场资源化处置费价格按现行建筑垃圾处理费标准执行。

  福州市:

  积极扶持资源化利用后再生建材的使用,如财政投资占主导的工程项目应优先使用再生建材;市城乡建总、市建发集团、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等市属建设、施工企业应将再生建材使用要求列入施工设计任务书和本企业建材供应目录优先甲供。

  湖南省:

  湖南将鼓励建筑垃圾原地“变废为宝”,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力争2020年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65%,基本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

  济南市:

  鼓励将土石方施工产生的渣土用于废弃矿坑回填、山体修复、土地复耕、园林绿化等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再生利用产品。鼓励将拆除建(构)筑物、建设工程弃料中可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砌块、填料、路基垫层和墙体材料等再生利用产品。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采购中应当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

  安徽省:

  构建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实施建筑垃圾预处理,推进消纳场所及资源化实施建设。支持淮南、蚌埠、淮北等地纳入全国建筑垃圾管理试点城市,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按照“就地处理、就近回用、限度降低运输成本”的原则,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山西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6号)。人行道、城市道路、公园、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必须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落实财税政策,推行特许经营。凡按照规划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要在项目立项、土地审批等环节给予优先考虑。财政、税务部门要按照资源综合利用等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按规定享受国际及省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节能建材材料、再生资源增值税等财税、用电优惠政策。科技部门要大力支持企业技术进步,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各市要制定支持政策,鼓励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鼓励企业采取直接投资、PPP等方式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市县可依法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纳入特许经营管理,明确特许经营准入条件,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海南省:

  通过政府的协调支持和统筹,探索出一条政府规划、企业投资、财政适当补贴,多方位支持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再利用的新路;合理规划,在全省建立3—5个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通过采用一系列资源化利用手段和综合处理工艺,实现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变废为宝。

  鄂州市:

  各级人民政府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金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发展。

  威海市: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应当依法向区(县级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核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则按照循环经济有关法律制度执行。市、区(县级市)财政部门应当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浙江省:

  再生产品用于建设项目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 产品同等性能条件下,鼓励优先采用再生产品。 2 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地面道路和停车场,应优先采用再生产品。 3 建设项目的基础垫层、围墙、管井、管沟、挡土坡及市政道路的路基垫层等部位,可采用再生产品。 4 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优先采用再生产品。

  湖北省:

  未来三年,湖北省有11个城市准备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每天处理约3万吨建筑垃圾,实现变废为宝。除了新建资源化利用厂外,湖北省也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建筑垃圾的处理。湖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研究出台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意见,加快推进该项工作。

  陕西省: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公路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的立项、注册,简化审批流程,限时办理批复。各地要加大扶持力度,对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建厂和设备购置以“以奖代补”形式予以支持,督促落实按标准向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收取处理费,给建筑垃圾处理企业予以适当补助。

  郑州鼎盛研发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建设、运营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

  并且有大量的建筑垃圾处理客户现场,您可以实地参观考察!

  立即拨打电话:18903832576!

  免费获取建筑垃圾处理政策、技术、工艺流程、方案、设备等重要内部资料;

  免费去建筑垃圾处理客户现场参观考察;

  免费获取公司画册及设备报价!

WAF系列轮胎式移动破碎站使用现场

 

石灰石破碎移动破碎站

图为WAF250轮胎式移动破碎站,主要用于对石灰石及废弃混凝土块破碎,时产250吨

建筑垃圾移动破碎站厂家

图为在深圳建筑垃圾处理项目使用的建筑垃圾移动破碎站和移动筛分站,生产的成品骨料供不应求

建筑垃圾移动破价格

图为WAF250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和WAS250轮胎式移动筛分站深圳运行现场,破碎拆迁建筑垃圾

移动破碎站价格

图为WAF250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和WAS250轮胎式移动筛分站北京运行现场,破碎拆迁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再利用

图为WAF250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和WAS250轮胎式移动筛分站郑州运行现场,破碎拆迁建筑垃圾

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北京

图为WAF250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在北京使用现场,破碎拆迁建筑垃圾

深圳轮胎式移动破碎站

图为代WAF150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在深圳处理建筑垃圾现场,破碎废弃混凝土块

轮胎式移动破价格

图为WAF250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在洛阳使用现场,破碎矿石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

图为WAF系列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安装调试现场

移动破碎站价格

图为WAF250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安装现场

图为即将在深圳建筑垃圾拆迁现场使用的WAF系列建筑垃圾移动破碎站

 

好的产品会说话

郑州鼎盛生产的移动破碎站等建筑垃圾处理成套设备一经上市,便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厦门等城市广泛投产使用,并彰显优势,产生聚集效应。

※ 华北区

※ 华南区

※ 华中区

※ 华东区

※ 西北区

lxb
郑州鼎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0371-53738676

免费电话咨询

友情提示

点击“给您回电”后您将接听到我们的电话。

手机号请直接输入,固话请加区号,如01088886666

该通话对您完全免费,我们确保您的号码不被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