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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理:郑州鼎盛解读为什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不盈利

日期:2017-04-20 09:26     作者:果壳      浏览量:

  目前,国家绝大多数省和省直辖市都已经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国家年已有处理建筑垃圾能力在100万吨以上的研发线由30条左右,在建的年处理建筑垃圾能力在100万吨以上的研发线有30多条,小规模处理企业几百家,但资源化利用总量不足1亿吨,国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仅为5%左右。这些企业中能真正连续稳定满负荷研发的并不多,盈利的更是少数。从操作和技术层面分析,主要由以下几个原因。

  1、建筑垃圾原料复杂,工艺设备尚不完全适应

  在企业进行上项目可研和企业通过市场选择原料时,建筑垃圾原料往往是感觉和可控的,但真正担负起全面处理当地建筑垃圾的时候,特别是采取特许经营的企业,当地政府会把说有建筑垃圾都交由该企业处理,其原料的复杂性往往出设计预期、相较于天然资源,建筑垃圾具有来源多变,成分复杂,数量不稳定等特点,并混有金属、木材、塑料、纺织品、土等,甚至还混油生活垃圾。形状、规格尺寸变化很大,原料破碎强度也高低不一。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固定式处置设备绝大部分是机制砂石研发设备增加部分功能改进而来,其功能尚不完全适应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实现建筑垃圾的源头分类,因此,其处置工艺和设备必须考虑原料的分类分选、破碎机型、锤头材质、转速、入料与破碎、出料与传输的适宜性、钢筋、轻物质分离等问题。但目前,这些问题尚未能彻底解决,不用说杂物分离的困难,仅在初级破碎入口就经常发生堵塞,造成研发部畅,很多条研发线不得不进行二次改造。

  2、特许经营与再研发品推广应用关系处理不当

  特许经营是一些地方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时间中摸索出并被实践证明的一项好模式。因为,建筑垃圾的原料来源不是市场能给予的,受政府的控制。建筑垃圾的运输也是政府特批的,因此,当前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也只能实行特许经营。纵观国外经济发达亦是如此。但是,政府不能确定特许经营后企业就撒手不管,特许经营只是保证了原料来源,防止无序竞争,不能解决再研发品的应用问题,在社会普遍对建筑垃圾再研发品不能正确解释的大环境下,政府还要在建筑垃圾再研发品推广应用上下功夫,实施特许经营的企业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时也应注意写清需要政府协助解决的问题,否则,较终结果只能是当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停滞不前。

  3、环保成本高,产品没竞争力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理的建筑垃圾是城市中产生的,数量又打,因此不能建在离城远的地方。而现在城市对环境和大气的控制又极严,这就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必须考虑吸尘机降噪等设备实施。一般做法往往采用全封闭的研发厂房,甚至个别地方连原料堆放地也要封闭。结果造成此类处置设施投资大、占地多、固定成本高。而再研发品的价格又要低于同类产品的价格,我国目前以天热材料为原料的产品一般价格都偏低,由此造成再研发品没有竞争力,产品销售受阻。环保是要有成本的,但成本不能由研发环保产品的环保企业承担,而应由产生环保问题的源头去解决,谁产生谁负责是世界各国的共识,我国也有相应的规定,但没有具体的措施去落实,一些地方出台了一些源头补贴政策,落实起来还很困难。

  问题找到摸准了,解决的办法就会有,相信在全行业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随着政策的出台,近两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一定有一个突破性的的发展。今年下半年,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还计划召开第二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高端论坛,主题是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政策与模式。届时会有国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搞得好的的代表和专家做专题报告,我国各有关政府部门也参与研讨,通过此次会议,一定也会对行业的发展,特别是管理和政策方面有所帮助,前途光明,道路曲折,这是所有新兴行业必由之路,让我们共同为之努力和奋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