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围城”
日期:2017-04-20 11:49
作者:果壳
城市的大拆大建,以及城镇化快速推进,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而处理这些垃圾的手段和观念又非常传统,从而形成今天建筑垃圾“围城”的局面。较终,建筑垃圾“围城”隐疾,日益成为城市发展的痛点。
伴着众人的尖叫和隆隆的巨响,黄色的泥土汹涌而来,瞬间摧毁并淹没了不少房屋……这是2015年12月20日在微信圈里,被广为转发的一段视频所展示的画面。
这一天,深圳市西北部光明新区一座建筑垃圾受纳场轰然垮塌,渣土像泥石流一样吞噬了附近的厂区和住宅楼。
事发后第5日,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场滑坡是由受纳场渣土堆填体滑动引起,不是山体滑坡,而是研发安全事故。
“在这起因建筑垃圾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之前,公众对建筑垃圾的关注还是比较少的。”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王益民教授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这是城市快速发展留下的后遗症,也是长期以来人们对建筑垃圾认知不足导致的后果。”
他表示,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城市的大拆大建,以及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采取的方式都是非常粗犷的,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但处理这些垃圾的手段和观念又陈旧落后,所以才有今天建筑垃圾围城的局面。
各地政府部门公布的一组数据印证了王益民的说法。2014年,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达到3000万立方米;2012年,杭州的余泥渣土就足以填平3个西湖;而去年,北京的余泥渣土就已达4000万吨;上海市渣土出土量已从2011年的8600万吨增至2015年的1.44亿吨。
据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统计的数据显示,近几年中国每年建筑垃圾的排放总量约为15.5亿吨到24亿吨之间,占城市垃圾的比例约为40%。
较终,建筑垃圾“围城”隐疾,日益成为城市发展的痛点。
深圳之痛
灾难发生在深圳光明新区,发生垮塌时,这里的红坳受纳场堆砌的建筑垃圾已经高达百米,而周围则是工业园区。
根据官方公布的数字,在这次事故中,3个工业园33栋建筑损毁或被掩埋,截至今年1月13日,已经造成69人遇难,8人失联。
资料显示,2010年深圳特区成立30周年时,光明新区的建设才开始提速。在深圳市的布局规划中,光明新区较初承担主要是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几年下来,大大小小的工业园区拔地而起,工程建设项目如火如荼,产生的渣土也越来越多。
当地工人向媒体透露,在红坳村余泥渣土场发生坍塌事故之前,渣土车24小时不断地倾倒。其中,每倾倒一车渣土需交费200多元。
但光明街道办2014年2月份就曾表示,红坳村原采石场设立的余泥渣土为临时受纳场,使用期限到2015年2月21日。但这一规定形同虚设。
记者了解到,当地管理部门倒是采取过一些措施,从2015年5月开始,城管部门对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开展月度检查,多次发现问题;2015年7月,在检查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相关文件时,城管部门发现施工图纸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单位不一致,要求加快修改并完善统一;9月份,由于红坳村申请复土期限已到,要求受纳场停止受土,严禁违法乱倒。
整改的条令虽然不断下达,但坍塌事故发生前一晚,很多渣土车依然前来倾倒泥渣。
如今,“深圳垮塌事件”还在发酵中,深圳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事故相关负责人批准逮捕。
其实,事故的背后是深圳不堪建筑垃圾重负的一个缩影。
2008年,深圳市当时大型的龙华部九窝余泥渣土受纳场开始运营,但不到4个月就被填满。
深圳市编制的《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0—2030)》显示,2000年以前,在建项目所带来的渣土在土地平整、填海造田中得到消化。2001年后,这种情况开始逆转,由于低洼地带基本填平,政府部门开始建设渣土受纳场。
2014年10月,深圳当地媒体报道称,全市已有12座受纳场,总库容约1亿立方米,使用量却已经达到7000万立方米,剩余库容仅能承担一年的受纳量。与此同时,市内还有多条地铁尚未建成,渣土排放将一直持续到2020年。
按照《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0—2030)》的规划,深圳处理余泥渣土的版图再次被扩大,11座综合利用厂、46座陆域受纳场和7座公众填海区,被纳入修建计划。
只是这些规划还没来得及完全实现,红坳村建筑垃圾受纳场就发生了灾难。
被忽略的危害
建筑垃圾“围城”的景象不仅在深圳上演,其实在每一个不断扩张的城市背后,都存在类似的情况。
从十几年前刚来北京时自己开渣土车,到后来成了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的老板,张树西见证了北京建筑垃圾的爆发式递增,“北京的建筑垃圾是怎么也运不完的,因为只要有工程施工,就会有建筑垃圾。”
同时,由于张树西的公司需要到各工地竞标拿项目,所以北京有多少工地在开工,会产生多少建筑垃圾,他都一清二楚。
“北京的建筑垃圾太多了,如今北京郊区周边坑坑洼洼的地方能填满的都填满。”据张树西回忆,以前建筑垃圾管理不规范,将建筑废料拉到郊区有坑的地方就往里面倒,“现在不行了,那种可以倒建筑垃圾的坑已经很少,只能往中转站里送。”张树西说。
张树西告诉记者,如今要么是将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往受纳场送,要么是往中转站送,“大多数情况都是送到中转站,再由中转站送到其他地方,受纳场太远了,成本太高。”
据北京本地媒体报道,2015年北京市施工工地达到3700多家,这意味着每天都有源源不断的余泥渣土需要处理。
北京市政市容委曾经公布过一份数据,该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4月10日,北京办有行政许可证的建筑垃圾受纳场有28处,其中,原丰台区张郭庄渣土受纳场因受纳容量饱和,已于当年3月被丰台区市政市容委吊销渣土受纳场行政许可资质,渣土受纳场的压力还在进一步增加。
据统计,目前北京市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约4000万吨,涉及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各种维修、拆除工程等。
济南市城管局也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08年至今,济南共建成建筑垃圾倾倒场44处,已经陆续填满闭坑,目前可用的仅有9处,预计可受纳建筑垃圾量3000万立方米左右。而济南建筑垃圾年产量就达3000万立方米。
这意味着9处受纳场顶多支撑一年,如果没有新增场地,一年之后,济南的建筑垃圾也将无处可倒。
通常渣土受纳场的受纳容量饱和之后,相关管理人员会进行填平,之后再另寻一个区域开辟一个渣土受纳场。
据张树西介绍,以前在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甚至出现了一些专门去寻找堆放建筑垃圾场地的人,“他们以寻找可以提供给倒放建筑垃圾的场地为赚钱的手段,一旦出现土地纠纷或者受到相关部门查处,就通过金钱的方式来解决。”
建筑垃圾在城市周边越埋越多,越堆越高时,建筑垃圾对人们的生活影响也越来越大,但是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建筑垃圾的危害性都被人们低估,“因为建筑垃圾造成的影响不是即时可见的,比如对土地的影响,是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够呈现出来。”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王益民教授介绍道。
王益民告诉记者,处理建筑垃圾,传统手段往往是通过堆放、燃烧和填埋,而建筑垃圾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侵占土地、污染水体、大气和土壤上,同时,也会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一旦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或潜在的污染变为现实,需要消耗较大的代价进行治理,并且很难使被污染破坏的环境完全复原。”王益民说,简单填埋首先是占用了紧缺的土地资源,中国的建筑垃圾增长会进入高峰期,将直接加剧城市化过程中的人地冲突。同时还会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尤其是对消纳场附近的地下水造成威胁。
而安全隐患则表现为,一些施工单位和拆迁单位为节约运输成本,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随意将建筑垃圾堆在工地附近,或者建筑垃圾违规过度堆放引发次生灾害。
“深圳山坡垮塌事故,就是由于过度堆放导致的灾难。”王益民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由于建筑垃圾里存在大量的塑料、薄膜、油漆、钢材、铝材等一些难以降解的材料,以后建筑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也会日益明显。
不少专家也认为,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一些有机物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少量可燃物在焚烧中可产生有毒气体,这些气体包裹着细菌、粉尘随风飘散,造成对大气的污染。
建筑垃圾处理乱象
围绕着建筑垃圾,存在着一条或明或暗的利益链。
一位不愿具名的建筑垃圾清运商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在某些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过程中也存在很多潜规则,由于承载力的限制,许多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往往不愿意接收建筑垃圾。
他举例说,北京目前拥有的建筑垃圾受纳场,大多位于远离市中心的郊区。而整个北京市建筑垃圾总量早已达到4000万吨,经相关指定批准的受纳场,远远不能满足巨大的渣土产量。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施工中大工地一定要与指定消纳场签署合同来消纳建筑垃圾。但是,建筑方消纳场双方在私底下达成了默契,合同照签,但是消纳场只收很少的消纳费,交换条件就是工地自行消纳建筑垃圾。
以北京市旧城建房为例,建筑垃圾的消纳许可、监督运输许可由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审批。新建工程开工许可又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审批,批准条件并无建筑垃圾处置。
按照“谁研发谁负责的规定”,开发商会把建筑垃圾承包给某些单位或个人,至于这些单位如何处理建筑垃圾,则无人管理或者无法管理。
这位垃圾清运商还透露,这些建筑垃圾大多数没有通过正规的渠道消纳,相当多的建筑垃圾到中转站之后就不知去向了。“这些中转站往往是个人承包的,属于灰色地带,等建筑垃圾到了他们那儿之后,他们再想办法运到其他地方去,所以建筑垃圾常常被随意填埋或丢弃。”
另一方面,建筑垃圾运输车司机从清运公司那里接到运输的活儿,由于每一趟领到的钱是固定的,他们为了缩短路程降低成本,就会随地乱倒。
这种现象也屡见报端,去年8月16日,8吨建筑垃圾深夜倾倒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的一个市场门前;8月17日,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公园南大门门口被悄悄堆放了近100吨的建筑垃圾,堵塞了公园南大门;8月18日,有人发现北京市永定河一个闸口被建筑垃圾包围,堵塞了河道。而在同一天,媒体报道了河南省焦作市瓮涧河河道几乎快成为垃圾场的消息。
为此,各地经常开展打击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2014年,上海查处渣土车违法行为2.6万起,伤亡事故达54起。
早在2013年,深圳城管、交警部门在福田区、龙华新区等连续破获数起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偷排乱倒的重大案件。
其中,宝安区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分别判处2013年3月27日在福龙路冷水坑高架倾倒建筑垃圾的刘某平和同年3月30日在龙华和平路倾倒建筑垃圾的付某富有期徒刑3年。这在当时的国家尚属首例。